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1-12-29
央行昨天宣布,央行、银监会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机构和个人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或交易中心。
通知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央行表示,黄金具有货币属性,是一国央行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贵金属。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黄金交易应该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规范交易场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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