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1-12-29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28日表示,我国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做到了没有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28日,袁贵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情况。
袁贵仁详细介绍了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的主要措施:扩大资助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进一步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440万人,占在校生的22%。中职助学金覆盖学生的90%。增设新的项目,学前教育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由地方建立资助制度,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财政予以奖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提高资助标准,2010、2011年,两次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助学贷款年发放人数和金额分别突破100万人和100亿元。
袁贵仁指出,有关部门正在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2011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约79.2%,比2010年增长了12.7%。
袁贵仁强调,我们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各地关爱留守儿童的好做法,构建政府、社区、学校、家庭多维联动的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网络。同时,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2010、2011年,共安排41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00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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