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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开展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5-12-11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佟学博)12月4日,由中共和平区政法委、和平区司法局主办的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暨纪念全民普法30周年活动在太原街万达广场举行。和平区司法所、律师所、机关干部职工等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和平”为主题,通过宪法宣誓、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崇尚法律的意识。除了这样大型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平区各单位还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律师司法所人员深入到社区(村)开展宪法宣传,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宣传志愿者等为和平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宪法意识;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农贸市场等地,在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和平区广大法治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开展“我与普法30周年”征文活动。

  在“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期间,“鲁园法治长廊”、“八一”公园、中山公园法治宣传墙等法治宣传内容也将与市民陆续见面。和平区各单位还将运用普法网站、政府网页、地区报纸、电视台、电台、街路LED宣传屏、局域网络、闭路电视等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

  近年来,和平区围绕建设“法治和平”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子,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全面丰富普法载体,坚持传统方法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群众聚居地点有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网上有法治专栏和微信、微博宣传公众号,形成了区域范围全覆盖的法治宣传网络。

  据了解,今年11月,和平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平区是沈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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