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5-12-13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许嘉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急待破解的难题。据统计,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到2014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837.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6%。关注农村养老问题,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
今年,娄东扬、胡玉等多名辽宁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养老问题的提案,近日,辽宁省民政厅对众多提案进行了逐一回复。预计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达到3000个左右,省内每个村都将建设1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镇新建小区级以上规模的住宅项目,按套内建设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0.2%的标准配建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
据悉,辽宁省现有农村敬老院661所,其中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30所、乡镇敬老院331所,拥有床位6.5万张。2010年以来,我省全面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程,目前,全省61所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全部投入使用。
省民政厅表示,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达到3000个左右,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全省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7000个,在每个村要建设1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要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城区要建立起服务辖区内老人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挥带动作用辐射周围地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对闲置厂房、民用设施等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优先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建设。
养老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
针对目前养老服务业培训凸现的问题,省民政厅表示,在保证现有初、中、高级养老服务人员各150学时的基础上,将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质量提升。省人社厅明确将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出台关于养老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相关文件,指导各级部门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对养老服务人员等职业工种的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力求满足从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用工需求;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整合和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新建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记者了解到,辽宁省将建立“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基础养老模式,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按照依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
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整合通讯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大力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和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将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站点、家政服务企业、120等资源整合纳入到统一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回应老人的求助、求医等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
卫计部门明确表示,将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医疗合作。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结合自身需求可以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与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做好老年病急慢分治工作。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定期检查、上门诊视、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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