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2-11-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200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鄂党发〔2003〕28号)文件精神,根据“切实解决好无依无靠老喇嘛的生活问题,并适当提高他们的生活费标准”的要求,2008年开始市级财政将喇嘛生活费列入了预算。
近日,鄂尔多斯市财政拨付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40万元喇嘛生活补助费后,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在检查各旗区2011年度喇嘛补助费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下达到每个旗区。此次共补助了995名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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