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1-12-12
车主坚持“公益索赔”
车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在12月8日与辽宁众志诚的负责人进行协商时,负责维修的一名工作人员曾表示3天内便可以把他的车子修好。但是一直到12月11日中午12时,辽宁众志诚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与他再进行联系,也没有人通知他可以去取车。因为辽宁众志诚在修车时间上的多次承诺都没有兑现,李先生感觉既无奈又气愤。此外,辽宁众志诚对于他索赔的要求始终没有做出回应,李先生感觉到很不理解: “在4S店维修的车辆发生了‘自燃’,4S店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难道不该对车主进行赔偿?我还坚持我的观点:辽宁众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必须要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进行赔偿,但是不管赔偿多少钱,我自己不会留一分钱,全部都会捐献给慈善机构!”
4S店负责人称客户“偏激”
12月11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与辽宁众志诚的闫志军总经理取得了联系。闫志军称,李先生的那辆车目前仍在维修之中。记者问他:“赔偿的事情是否与对方进行了沟通?”闫志军表示:“我能赔他吗?不能赔他!”闫志军称,目前公司正在认真地对车辆进行维修,但没想到闹出这么多事情,他认为客户比较“偏激”。当记者进一步追问“4S店对于客户的索赔要求如何解决”时,闫志军以要接待客人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截至当晚7时,闫志军没有再给记者打来反馈电话。
律师称4S店须做出赔偿
车主李先生的索赔到底有没有依据?记者咨询了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谭德明律师。谭律师称,由于4S店的疏忽造成了李先生的车子坐椅损坏,李先生完全有理由向4S店索赔。因为坐椅损坏,本身就会增加维修时间,增加了维修时间,无形中便给李先生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此外,坐椅燃烧后进行更换,有可能会对车辆的价值造成贬损,李先生也可以针对车辆的贬损进行索赔。谭律师称,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协商一致,他建议李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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