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4-12-31
山西 2014-12-31--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创造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这一瓶颈制约方面,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具有传统金融不具备的优势,但由于发展程度低和整体环境还不成熟,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风险,需要我们保持清醒认识、稳中求进,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优势。
晋商贷CEO郝晓海指出(http://www.jinshangdai.com),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提高其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率,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从法律上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地位、业务范围和监管体系。在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的监管主体、业务范围与交易规则,完善内部财务管控、业务自查体系,在法律地位和经营安全上保证互联网融资行为的合规性和可控性,明晰各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推动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其次,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运营环境改善,搭建金融线下线上平台一体化体系。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交易参与者的隐私与交易安全,并与整个社会的线下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吸纳传统金融征信手段的优点,在授信和交易撮合时做到审慎与高效兼备,增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透明度和信息甄别能力,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优势。
再次,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提供针对性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资金可得性、技术成熟性、管理适应性、产品周期等原因,融资规模、融资渠道和遇到的融资约束都有不同特征。互联网金融体系应发挥其机动灵活的优势,针对企业在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设计相应的服务产品,一方面提升金融服务覆盖度,另一方面通过产品设计条款个性化降低金融风险。
网友 | 评论 | 评论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