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4-11-11
上海 2014-11-11(商业电讯)--2014年9月,上海自贸实验区正式出台《信托登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信托的登记制度的试行,旨在探索一条建立完善的信托登记制度办法,并探索和开发信托受益权流转的“二级市场”机制,意义重大。
盘活存量,“死水”变“活水”
从现在往前看,过去的十几年,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居民部门的财富迅速积累,加大了对风险资产的配置规模。信托资产作为其中之一也获得了飞速发展,从2010年3月末的2.37万亿上升到2014年9月末的12.95亿,在4年半的时间之内,信托规模翻了5.46倍!
(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数据整理:梧桐理财网)
《办法》的出台对信托业意义重大,出台以前,持有信托份额相当于进行了“高息”的定期存款,信托资产相当于一团“死水”,进行受益人的变更等手续也很繁琐,《办法》的出台直接将“死水”变成了“活水”,由非标资产晋级到“准标”资产,可以买卖甚至是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大大提高了信托资产的流动性价值。
抓住新的投资机会
从一个宏观的层面去看,过去的十几年,信托规模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反应的是社会财富,不管是居民还是企业,将活钱转换成了手中的资产进行保值增值,这个过程是将钱变成了资产。不过在当下,国民经济转型,人口红利和全球化红利正逐步退去,系统性风险逐渐累积,传统的投资机会空间被大大压缩,这时,降低风险资产的配置需求会逐步上升,就需要一个将资产转换为活钱的过程,而《办法》的试行,无疑是为将信托资产变成活钱打开了闸门。
进入2014年,股市逐渐回暖,上证指数从年初的1991点大幅上升到如今超2400点,而股市一个涨停板的所得,就超过信托计划的一年收益,居民将存量资产变现进入股市捞钱的意愿也大幅增加,急于想抓住新的投资机会。
风险转移和定价
信托业风险事件2012年以来不断爆出,特别是进入2014年,风险事件此起彼伏,投资者眼睁睁的看着手中握着的资产爆发风险却苦于无处脱手,只能干等和关注资产兑付情况。《办法》的推出,提高了信托资产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便捷的转让手中的信托资产。
从信托持有者一端来看,可以在风险爆发和产品兑付之前将风险转嫁给下端的受让者,提前抽身,将资产变现,或许会造成部分的收益损失和小部分的本金亏损,但与资产到期本息无法兑付相比,提早抽身不失为良策。从下端受让者来看,受让信托资产,是一个较高的风险投资,较高的风险蕴含着较高的收益,在高风险面前,可以对信托资产的上端持有者有较高的议价能力,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风险的市场定价。转移了上端信托持有者的风险,同时也将风险在市场上找到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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